从上述国际社会对继续教育内涵的界定可以看出,当今国际社会继续教育的概念已经超出了大学后继续教育的范围,而是包括基础教育后、义务教育后所有已经离开学校的社会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这种继续教育,可以是正规的学校教育,也可以是非正规的学校教育;可以是学历教育,也可以是非学历教育;可以是职业教育,也可以是休闲教育。
在我国,以往一般把继续教育界定为一定学历教育后的教育活动,沿袭的是传统的继续工程教育的定义,如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大辞典》把继续教育定义为对已获得一定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进行的教育活动。我国大型工具书《成人教育辞典》将继续教育定义为学历教育的延伸和发展,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等。这种“专业技术”取向的继续教育观显然不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现有7.69亿从业劳动者,其中有2亿左右农村富余劳动者需要逐年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每年还有数以千万计新增和需再就业的劳动者,有1.44亿的老龄人口,广大社会成员对接受各种培训和继续学习存在着强烈的需求。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有的甚至没有完成基本的学历教育。因此,定义继续教育的概念,就一定要根据我国的国情,降低继续教育的“门槛”,把所有的已经离开学校的社会成员都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包括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的所有离校人员。当然,对于这些人员可以根据不同学习水平和需求开展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可以是学历教育,也可以是非学历教育,可以是职业导向的教育,也可以是非职业导向的教育。这次《教育规划纲要》所给出的继续教育定义就充分体现了这样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