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传统的“士农工商”变为了现实的“士商农工”,标志着传统社会结构最初的错动。
结构错动首先表现为“商”“农”关系及其地位的变动,但是,在这一传统结构中,商的“末”位同时也是由“士”的首位决定的。“士首商末”是这一结构封建等级特征的社会表现,“尊卑贵贱礼制殊严,士农工商品流各别”①。封建社会的有序结构体系,是通过严密的等级身份来强化巩固的,故而“重士抑商,所以劝德行而立治之本”②。在身份制度下,士与商、官与商之间被森严的等级阻隔而不容僭越。这一制度的根本就是要剥夺“商”的地位,以“使富商大贾视官宦如帝天,偶一盼睐便以为至荣极宠,斯匍匐以献其财力而惟恐不纳矣”③。
但是,在近代“士农工商”结构的第一步错动中,“商本”地位的上升已成为近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传统之“士”所恪守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信条,受到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冲击,经商对于“士首”而言,不仅不再是“丈夫之贱行也”,反而成为士大夫们实现“救国图存”“经世济民”抱负的主要途径。实际在洋务运动中,通过官商结合方式,士与商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了,“士首商末”的等级结构模式开始变动,以至于人们惊呼:“中国将使官商一体无异乎?”④尽管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形式并不足以彻底泯灭士、商的等级差别,但它已曲折地透露了必将发生激烈易变的历史前景。